与销售人员核对线索,核心不是问一句“有没有跟进”,而是让双方对同一条线索的状态、归属、有效性和下一步动作达成一致。做法可以固定为:投放侧整理线索清单,销售侧逐条标注当前状态,双方只对“状态不一致”和“超过约定时限未处理”的条目当场确认,最后留下可复查的记录。这样能减少“广告说线索很多、销售说质量很差”的互相返工。
核对前要统一三个口径,否则同一批线索会被算出不同结果。
口径统一后,核对就变成对表,而不是争论。适用条件是多人协作、线索量大、销售与投放分属不同角色;如果只有一两个人操作,可以简化状态,但仍要保留有效性标准。
最省返工的方式是让双方看同一份表。投放侧先导出线索清单,至少包含线索编号、产生时间、来源广告、联系方式;销售侧在同一张表上补充跟进状态、跟进时间、无效原因。核对时逐条过,只处理三类差异:
假设某条线索在广告后台显示上午十点产生,销售记录显示次日下午才首次联系,而双方约定两小时内响应,那么这条就应归入“超时未跟进”,而不是“无效线索”。这个例子只用于说明判断方法,实际时限按团队约定执行。
核对结果通常指向两种不同结论,处理方式完全不同。
判断依据是:先看未联系和超时比例,如果这部分偏高,先解决跟进流程,不要急着否定广告;如果绝大多数线索都已及时联系,但无效原因集中在“无需求”或“地区不符”,再回头检查投放设置。付费广告带来的是广告流量,它不构成自然搜索排名保证,两者机制不同,核对时也不应把广告线索表现拿去推断自然排名。
可以按下面的步骤执行:
适用条件是线索量达到人工逐条核对成本过高的程度,此时可改为抽检加异常全查;如果线索量很小,逐条核对反而更直接。判断是否有效的标准是:下一轮核对时,同类差异是否减少,遗留项是否有明确负责人。
下一步,先和销售确定状态清单、有效性标准和响应时限这三项,再用最近一周的线索做一次试核对,看差异集中在哪个环节,再决定是调整分配流程还是检查广告设置。